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课程重修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1-04-01  作者:  浏览量:412

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课程重修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为切实做好课程重修工作,规范操作程序,根据《汉口学院课程重修管理办法》,现将本学期课程重修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重修对象

(一)在校学生修读课程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必须重修:

1.  课程经补考后仍不及格者;

2.  集中性实践课程(包括见习、实习、毕业设计、毕业论文、社会实践等)考核不合格者;

3.  在课程考核中缺考者;

4.  缓考不及格者;

5.  考试违纪、舞弊者;

6.  被取消考试资格者;

7.  其它原因需要重修者。

(二)通识教育选修课不安排重修,不及格者应于下一学期再选该课程,或另选其他课程。

(三)2021届应届毕业生不可参加此次重修。

(四)同一门课程重修超过三次者,不可继续参加重修,直接取消毕业资格。

二、重修方式

结合学生实际情况,分为以下两类:

1、跟班听课

2、单独开班:重修人数大于60人可单独开班,体育大于40人可单独开班。

三、时间安排

1、学生申请重修时间:41日至43

2、上课时间:第7周至16

四、申请流程见《汉口学院重修报名操作说明》

 

 

                                                     教务处

2020331


汉口学院重修报名操作说明.docx
重修情况统计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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