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课程重修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1-04-01 10:09:56 发布人:教务处 浏览量:3161
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课程重修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为切实做好课程重修工作,规范操作程序,根据《汉口学院课程重修管理办法》,现将本学期课程重修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重修对象
(一)在校学生修读课程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必须重修:
1. 课程经补考后仍不及格者;
2. 集中性实践课程(包括见习、实习、毕业设计、毕业论文、社会实践等)考核不合格者;
3. 在课程考核中缺考者;
4. 缓考不及格者;
5. 考试违纪、舞弊者;
6. 被取消考试资格者;
7. 其它原因需要重修者。
(二)通识教育选修课不安排重修,不及格者应于下一学期再选该课程,或另选其他课程。
(三)2021届应届毕业生不可参加此次重修。
(四)同一门课程重修超过三次者,不可继续参加重修,直接取消毕业资格。
二、重修方式
结合学生实际情况,分为以下两类:
1、跟班听课
2、单独开班:重修人数大于60人可单独开班,体育大于40人可单独开班。
三、时间安排
1、学生申请重修时间:4月1日至4月3日
2、上课时间:第7周至16周
四、申请流程见《汉口学院重修报名操作说明》
教务处
2020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