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届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情况的公示
日期:2021-06-15 21:07:50 发布人:教务处 浏览量:5372
根据《汉口学院关于普通高等教育学士学位授予办法》汉口学院行字[2018]34号和汉口学院成人学士学位授予办法(试行)、《关于做好2021届毕业生学士学位资格审查的通知》规定,经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会审议,学校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教务处)审核,于2021年6月15日报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表决通过,决定授予张弛
等2512名学生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士学位,王博涛等39名学生双学士学位,授予宋金燕等52名学生成人高等教育本科学士学位,具体情况如下:
一、普通高等教育本科
公示期五日。2021年6月15日—6月19日。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到教务处或者纪委监察处反映。
特此公示
汉口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
2021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