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贯彻落实教育部《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指导纲要》(教高〔2020〕3号)要求,加快推进课程思政建设,促进思政教育和学科知识教育的有效融合,现就我校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建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和示范团队申报条件等建设要严格按照本通知有关要求执行,申报工作以学院为单位,精心组织并择优申报。
(一)申报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的教师应为我校自有专任教师。
(二)申报课程需要立足课程所属专业与课程特点,准确把握本课程开展课程思政建设的方向和重点。
(三)申报课程思政示范课对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予以倾斜
(四)申报课程团队成员原则上不少于3人(含课程负责人),不多于5人,实质上参与课程设计、教案撰写、教学指导、课程授课等。
(五)申报课程至少需要提供主题突出、特色鲜明的3个典型案例,其中团队成员每人不少于1项。
二、申报办法
实行限额申报。原则上各教学单位申报的普通本科课程不少于1门,不超过2门。各教学单位根据所报项目按照要求报送纸质申报材料,包括《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和示范团队申报书》(附件1)和《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和示范团队申报汇总表》(附件2)。申报材料电子版(Word版和PDF版)命名格式为“学院简称+课程名称”,采取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邮箱396208293@qq.com。
三、有关要求
1.各学院要深入学习《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指导纲要》等文件精神,加强课程思政建设支持保障,及时总结课程思政建设经验,发掘课程思政建设典型做法,推动省校两级课程思政建设示范体系建设。
2.每个学院申报门数不超过2门,学校将从各学院报送的项目中遴选确定10项校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进行立项建设。
3.材料上交截止时间:2023年3月15日前。
联系电话:027-59410305
邮箱:396208293@qq.com
附件:
1.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和示范团队申报书
2.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和示范团队申报汇总表
教务处
2023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