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口学院关于开展2023年教材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3-02-17 09:20:27  发布人:教务处  浏览量:194

各教学单位:

为加强我校教材建设,切实提高教材编写质量,学校将开展2023年教材立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材立项

(一)申报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认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四个自信”,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坚持正确的国家观、民族观、历史观、文化观、宗教观,没有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

2.项目申请人员一般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且具有3年以上本课程教学经历。特殊情况可放宽到讲授本课程三轮及以上的中级职称教师。

3.项目申请人每年度内只能申报一部教材。

4.对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予以倾斜。

(二)立项选题范围

1.所编教材符合应用型人才培养方案规定开设的课程;

2.为加强实验教学环节,调整或增加实验内容的教材(如实践实训教材);

3.以培养和激发学生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为目标的教材;

4.将思想政治理论与专业课程内容科学、有序地融合的教材;

5.强化行业指导、企业参与,广泛调动社会力量参与教材建设,鼓励“双元”合作开发教材,注重吸收行业企业技术人员、能工巧匠等深度参与教材编写;

6.由我校教师主编且已使用的教材,经教学实验证明该教材的质量和适用性较好,按教学改革和专业建设等要求,需要修订的教材。

二、申报程序

(一)教师申报。项目申请人负责填写《汉口学院教材立项申请书》(附件1),其电子版文件以“姓名+教材名称”命名,由所在系(教研室)组织集体论证后报所在学院。

(二)学院审核。各学院根据教材申报有关要求对申报教材进行审核,并在《汉口学院教材立项申请书》(附件1)中签署意见,填写《汉口学院教材立项推荐汇总表》(附件2)报教务处。

(三)教务处组织评审。教务处将请专家对教材进行分类评审,评审结果向全校公示,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可在评审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教务处提出。

三、其他要求

每个学院申报数量不超过2部。请各学院于2023年3月20日将《汉口学院教材立项申请书》及《汉口学院教材立项推荐汇总表》的纸质版送至教务处(行政楼308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396208293@qq.com。联系电话:027-59410305 

附件:

1、汉口学院教材立项申请书

2、汉口学院教材立项推荐汇总表 

                                         教务处  

2023年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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