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度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3-12-13 10:09:53  发布人:教务处  浏览量:1610


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度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

 

一、总体要求

为了进一步加强期末考试的组织管理,确保期末考试规范有序进行,维护公平公正考试环境,建设优良教风学风考风,根据《汉口学院课程考核管理办法》(汉口学院教字〔2023〕45号),凡属人才培养方案中设置的课程均要进行考核,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二、领导小组

长:罗爱平

副组长:吴怀宇  程光文    卫  

(以姓氏笔画为序):

王梦林      孙宝林        

刘胜洪  任剑新  张跃平  汪军玲  范冬梅

林少荣      黄安贻  鲁旭东  景遐东

办公室设在教务处

办公室主任:朱加存

成 员:教务处全体人员及各教学单位教学副院长及教学秘书

领导小组职责:部署、协调、检查、指导全校的考试工作,负责全校考试日程、考场以及校级巡考人员的安排。

(一)巡考安排

1.本次考试实行二级巡考制度,学校为一级巡考,各二级学院、部为二级巡考。巡考人员应佩戴巡考牌进入考场。

2.学校巡考由校领导、教务处、学生工作部、教学质量与评估处、评建办等有关人员组成。主要负责抽查各院、部监考、巡考执行情况。

3.教学单位巡考组成人员要求3人及以上,由教学单位领导、办公室主任、辅导员等组成,主要负责本单位组织考试课程的考场巡考。

(二)巡考人员职责

1.检查监考人员和应考学生到位情况,检查监考人员工作情况。

2.检查考场秩序和卫生状况。

3.对巡考中发现的违纪作弊现象,要协同监考人员查证和认定。

4.对考场发生的意外突发事件进行处理。

5.做好巡考记录等。

三、考试时间

任课教师严格按照人才培养方案规定学时授课完成,在校历规定的停课考试时间内予以安排课程考试。

(一)必修课

1.本学期必修课上课至2023年12月22日,期末考试时间为2023年12月25日至29日、2024年1月2日至5日。

(二)选修课

1.选修课考试一般于2023年12月18日至12月22日随堂进行,必须间隔2人考试,考场要求与统考相同。

2.必修课大学体育1、大学体育3等随堂进行

(三)考场查询

1.监考教师:具体监考安排请监考教师登录教务网站自行查询。监考人员要于考试前20分钟到指定地点领取试卷,提前15分钟进入考场,清理考场。

2.考生:具体考试安排请学生登录教务网站自行查询,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学生因故缓考,根据学校管理规定,须提前办理手续,否则作“旷考”处理,缓考一般和下学期补考一起安排。

四、考试安排

(一)考场安排

1.全校性公共课程由教务处统一安排,其他课程由各教学单位在考试时间段内穿插安排,每个年级当天考试不可连排,需间隔一天安排,且考试最后两天每个学院、每个年级(毕业年级除外)须安排一门课程考试。

2.各教学单位按照学校要求做好监考人员安排并通知到个人。

3.原则上平均每30名学生安排一名监考人员,每个考场至少安排两名监考人员。

(二)场次安排

考试类:每天两场(上午9:00-11:00;下午14:30-16:30)。

考查类:时间为90分钟至120分钟。

(三)

组织流程

各教学单位应高度重视,成立考试领导小组,严格考试过程管理,做好监考教师岗前培训、学生的诚信教育和各项考务相关准备工作。考务工作的各环节应有计划、有记录、有总结、有反馈。

1.12月11日前须在正方教务系统里面完成课程考核计划表(附件1)。

2.积极推进教考分离,尤其是公共基础课开课单位逐步建立试题库。课程考试严格按照考试规定由各教学单位安排教研室组织命题和审题。公共基础课程须由校外专家命题或试题库随机抽选。严格审核试卷命题,命题教师应签订承诺书(附件2)、命题双向细目表(附件3)、常用试题题型、指导语编写规范(附件4)。

3.命题按规定的模板,按统一的格式要求进行卷面设计,考试试卷模板、答题纸模板B4格式(附件5)需印制的样卷应于12月18日前提交至教务处,逾期不予受理。

4.使用正方教务系统考试模块排考,12月11日前完成系统中排考。

五、考核形式

各教学单位试卷命题必须遵循教学大纲,考试可以采用笔试(开卷或闭卷)、口试、上机考试等方式进行;考查可以采用试卷、调查报告、艺术与设计作品等方式进行。

(一)课程论文(设计)、调研报告

各学院申报以课程论文、调研报告方式考查的课程,课程论文模版及评阅按照《课程论文(设计)考核要求》(附件6)、调研分析报告考核要求(附件7)执行。

(二)学校统考

考试课程:思想道德与法治、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大学英语1、大学英语3、高等数学、概率论与数理统计、计算机基础,专业必修课等。具体时间安排按照2023-2024-1期末考试公共课、专业课时间安排表执行。

六、考试组织

(一)考生要求

1.为严肃考风考纪,强化考试管理。期末考试前各班级应组织学生学习《考场规则》,明确考试纪律,做好考前宣传教育工作,加强考试管理和考风建设,形成良好的考试氛围,杜绝考试违纪作弊现象。

2.学生参加每门课程考试,必须携带身份证或学生证进入考场,严禁将各类通讯工具及其他具有存储、编程、查询等功能的电子器件带入座位。对违纪学生按学校《汉口学院学生违规处分实施细则》处理。

3.各学院、各班级要从保证学校人才培养质量和建设优良教风学风出发高度重视期末考试工作,做好学生的诚信教育、考风考纪教育工作,严肃监考纪律,从严治考,营造公平、公正的考风考纪环境,共同建设优良的考风学风。

(二)监考工作

1.监考任务安排落实后,不得随意调换,如确有特殊情况,监考教师应提前一天与各教学单位报备调整,并及时向教务处报备,否则将按照私自调整处理。

2.启用标准化考场。期末考试期间所有考试纳入标准化考场管理,标准化考场视频系统全部开启,进行全程监控录像。

3.监考人员要于考试前20分钟到指定地点领取试卷,提前15分钟进入考场,清理考场,宣读《考场规则》,并在黑板上写明考试时间及警示语,按照学号顺序合理安排座位并引导学生按规定就座,做好考场的监督、检查工作,保证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4.各监考人员须认真贯彻执行学校《考场规则》和《监考人员工作职责》要求,认真履行监考职责,营造公平公正的考试氛围。在参加监考工作前认真学习。尤其做好考前清场(严禁考生将与课程内容相关资料及手机等通讯设备带入考试座位)与考后收卷工作(监考教师应当场清点试卷份数,无误后再允许学生离场)。

5.凡在考试期间出现监考工作违规、违纪等现象,一经核实将进行通报,并按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6.对于考试违纪作弊学生,监考人员应当场认定。监考人员应终止其考试,收回其试卷,在试卷左上方注明“作弊”字样,并对作弊的物证予以登记并暂扣。同时,监考人员应将当事人的违纪作弊主要情节在《汉口学院考试违纪认定单》中如实记录,要求违规学生签名后退出考场。考试结束后,监考教师应于当日将《汉口学院考试违纪认定单》、《汉口学院考场情况记录单》和违反考试纪律考生的物证一并送交考务办公室。

(三)考务要求

1.试卷保密

试卷命题、印制、分装、保存等各环节要严格保密。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向他人泄露命题精神及考试内容,不得对学生进行有针对性的辅导或划定复习范围。

2.每场考试教学秘书必须提前30分钟到达考务办公室。每场考试结束后教学秘书组织老师按照考场情况记录单清点试卷,当场完成。

七、阅卷工作

(一)基本要求

试卷评阅工作由课程所在系(教研室)负责组织教师完成。应采用集体阅卷、流水作业的方式批改试卷,每份试卷应有2名及以上教师分工进行评阅、总分、核分。试卷评阅结束后须进行复核,严防误判、漏判。

(二)组织培训

各教学单位须在教师阅卷前,组织教师阅卷培训,要求阅卷教师必须按照评阅标准执行,特别对于新进、外聘、以往阅卷有不规范行为的教师,应重点培训(线上或者线下),各教学单位自行提供阅卷样板供教师参考。

八、归档工作

教师必须于课程考核结束后,按以下顺序整理好课程考核有关材料,并装订成册,于每学期放假前交学院统一存档。试卷档案内容应包括:

(一)试卷类考核材料的存档及装订顺序

试卷类考核课程存档资料(资料袋由学校统一印制)

1.按照以下顺序归档,不要装订(1)课程教学大纲;(2)学生平时成绩登记表;(3)教学进度计划表;(4)命题教师承诺书;(5)课程考核命题审核表(试卷类);(6)课程考核命题双向细目表;(7)考场情况记录单;(8)学生总评成绩登记表(教务系统打印后须签字);(9)试卷样卷(空白试卷);(10)课程试卷分析表;(11)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12)其他(如学生成绩更正报告单)。

2.规范装订试卷册(封面由学校统一印制),试卷或者答题纸应以行政班为单位按学号由小到大排列。

(二)非试卷类考核材料的存档及装订顺序

非试卷类考核课程存档资料(资料袋由学校统一印制)

1.按照以下顺序归档,不要装订(1)课程教学大纲;(2)学生平时成绩登记表;(3)教学进度计划表;(4)课程考核命题审核表(非试卷类);(5)考场情况记录单;(6)学生总评成绩登记表(教务系统打印后须签字);(7)课程考核分析报告;(8)其他(如学生成绩更正报告单)。

2.以论文(设计)、调研考核的须将课程论文(设计)评阅明细表、

分析报告评阅明细表装订成册,行政班为单位按学号由小到大排列。

3.电子、实物等存档资料。

有关学院也可根据本规定的基本要求,自行制定统一的标准,并报教务处备案。

 

 

                                                                                                                                      汉口学院

2023年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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